关于外汇核销改革电子口岸浏览器版系统调整的通知
厦门关区电子口岸系统用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的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于2012年8月1日对电子口岸系统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和进口付汇联网核查两个系统。调整内容如下:
一、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
(一)取消核销单申请、备案、交单、挂失等功能。
(二)保留系统原有数据查询功能,出口企业可继续查询核销单有关历史数据。
(三)新增出口结关报关单查询功能,以便出口企业查询参加外汇局总量核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
(四)出口企业在录入出口报关单时,不需要再录入核销单号。
二、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系统
(一)取消企业交单功能。
(二)保留系统原有数据查询功能,进口企业可继续查询企业交单有关历史数据。
(三)新增进口结关报关单查询功能,以便进口企业查询参加外汇局总量核查的进口报关单数据。
电子口岸用户入网申办流程保持不变,请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备齐业务办理所需资料至制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数据中心或厦门数据分中心热线联系。
数据中心客服热线电话:010-95198
厦门数据分中心客服热线电话:(0592)5653395
特此告知。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