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98届广交会机电馆组展工作的通知

各外经贸企业:

  机电馆招展工作已开始,请各申请的企业严格按申报的展品归入相应展区,并于7月15日前将表格报送到对外经贸企业协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为提高招展展区的专业化水平,第98届机电馆招展展区将按产品细目归类摆放,要求企业填报产品时按实际参展的主营产品填报,不得出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通用名称。

  2、小型车辆及配件展区请按“摩托车”、“自行车”、“汽配”进行细分类。申报汽配展位的企业,参展展品应写具体,不能通称“汽配”。

  3、车辆及工程机械展区请按“露天”和“棚下”进行细分类。

  4、按机电商会规定在第97届各展区摆放跨展区商品的企业(已发违规通知书),第98届不再安排展位。

  联系人:邵同志   联系电话:5165426

  附:第98届广交会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

广交会厦门团
200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