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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上报结果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上报结果的紧急通知

各出口有关企业:

  6月30日,市财政局、市贸发局联合在网上通知,要求所有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 开拓资金”项目的企业都必须对申报项目已领补贴资金和已申报项目未领资金的,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七月十二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外经中心(详见6月30日网上通知),至今仍有部份企业未上报自查自纠表,现紧急通知如下:请所有未按时上报自查自纠表的企业,于7月17日下午4时正之前将自查自纠表送外经中心(外贸大厦二楼202室,电话:5302628、5302681),愈期不报者将暂缓拨付02年下半年中小企业项目资金和暂不受理03年上半年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有关自查自纠的要求请查看网上6月30日通知。
  附:未上报自查自纠企业名单。

市贸发局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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