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95届广交会招展性展位申报的紧急通知
各会员企业:
第95届广交会各进出口商会招展性展位已开始招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具有相关进出口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资格。
3、参展单位上年度出口金额(以海关统计为准)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标准。
(1) 流通型企业200万美元。
(2) 非流通型企业100万美元。
4、申报类别:
地毯、纺织原料面料、裘革皮及羽绒制品、食品及茶叶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
家用电器、电子及信息产品、小型车辆及配件、化工及矿产、车辆及工程机械(户外)。园艺、土畜产品、家具、铁石制品(户外)。
5、表格领取地点为: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12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并于2004年元月21日前报送到本会。
联系电话:5165426、5162213
联系人:邵同志、蔡同志
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200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