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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放 厦门市对外经贸企业协会 会议回放

会议主题: 最新出口退税率政策出口合同备案问题讲解会
主办机构: 贸发局、国税局
主 讲 人: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时    间: 2006-9-21
举办地点: 外贸大厦二楼大会议室
   下载会议录音

 (以下文字内容由信息中心根据现场录音整理,仅供参考。)


出口合同备案的有关说明:
一、厦门市国税局规定的须附送相关纸质材料:
1.加盖企业印章的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一份(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有出口企业负责人签字);
2.《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
3.属委托代理出口,委托方还须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的原因是税务部门要留存一份。

二、合同文字:外合同进行备案,合同备案要翻译成中文,可以是在原外合同下面备注的翻译,也可以是另外翻译一份中文附送。合同要盖公章。合同上的名称要与发票上的名称一致,主要的字眼要求翻译的准确。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说的以数据电文方式签订的书面形式合同指的是符合《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真实有效的书面出口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出口企业、外商、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合同协议号等内容明确,符合国税总局的有关规定。

四、外贸企业在办理出口合同备案时,应从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的网站下载“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填写后并按要求将相关数据录入“出口合同备案电子申请表”,同时附送相关纸质材料。电子申请表的数据要报盘给税务机关,以便税务机关将数据读入备案系统。受理地点:湖滨北路税保大厦二楼办税大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柜台。

五、对于此次退税率降低的产品,如是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的话,不用办理备案。

六、此次出口合同备案,简而言之,就是针对退税率调低或取消退税并且要选择按原退税率退税的出口业务。没有调整的就无须备案。

七、备案表的填写问题:纸质的备案申请表可以直接录入数据后打印出来(只能打印,不能手填,不能作涂改)。电子申请表不能打印,只能是将相关数据录入后报盘给税务机关。

八、产品的名称的问题:因为之前由于报关单与发票上的名称不一致,在税务机关审单时造成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麻烦。因此,在合同备案时,退税时报什么名称开发票时也要一致。

九、计量单位:企业在出口报关时,报关单上一定要把第二个计量单位一起申报,备案按发票的单位来,申报内容要真实。

十、对调整退税率的商品进行出口合同备案就是为了今后出口退税申报作前期工作。对于此次备案的调整退税率的商口品在日后进行退税申报时要单独申报,因此,企业在收集有关的单证时要注意。一些具体的规定及审核措施办法由税务机关另行出通知。

未尽事宜或对合同备案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53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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