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第三条“定义术语”第一款给出了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即“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由此可见,《管理办法》所管制的产品范围较为广泛,从电子电气整机产品到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均被一并纳入。定义中的电子信息产品共十大类,界定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另外,为了帮助进一步说明各类电子信息产品定义的含意,信息产业部在《管理办法》颁布后公布了一个按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电子信息产业分类目录编写的《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以下简称《分类注释》),详细列出了电子信息产品的细目及其释义,制造商可依据《分类注释》确认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范畴。
从《管理办法》的立法和实施机制可以看出,配套标准是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支撑。同时,配套标准被《管理办法》所引用,从而具有了事实上的强制性。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于2004年10月批准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相关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标准工作组现设5个项目组:认证与标识项目组、限值与检测项目组、无铅焊接项目组、污染控制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组和环保使用期限项目组。
除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三个标准(SJ/T 11363~11365)外,2009年11月17日工信部公告(工科[2009]第62号)正式发布了的《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及无铅焊接标准共六项电子行业标准,分别是:
SJ/Z 11388-2009 《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
SJ/T 11389-2009 《无铅焊接用助焊剂》
SJ/T 11390-2009 《无铅焊料试验方法》
SJ/T 11186-2009 《焊锡膏通用规范》
SJ/T 11391-2009 《电子产品焊接用锡合金粉》
SJ/T 11392-2009 《无铅焊料 化学成份与形态》
其中《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SJ/Z 11388-2009作为指导性技术文件,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SJ/T 11364-2006)配套使用,可有效指导企业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无铅焊接系列标准在充分参考国外先进无铅焊接标准的同时,兼顾了我国无铅焊接技术的发展现状,且五项标准在内容上相互引用,具有配套性,对于促进我国电子行业无铅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启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2010-7-16)